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名称: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代码:163907 基金类型:--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邵强
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会计与金融专业硕士。曾任中植企业集团北京管理总部助理分析员、兴业证券计划财务部研究员、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同业经理、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2018年9月进入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投研中心拟任基金经理。2019年2月至2021年6月任中海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中海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惠裕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6 个月开放一次,惠裕 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金经过基金份额分级后,惠裕A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惠裕 B 为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