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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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主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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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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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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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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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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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海添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海添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关于准予中海添瑞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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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期间 |
自 2017年11月6日 至 2018年1月12日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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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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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8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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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2,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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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61,301,55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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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100,7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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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261,301,553.49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00,7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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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61,402,26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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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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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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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
71,374.05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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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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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8年1月19日 |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6个月后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0日